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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重疾险和医疗险的政策调整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时间:2020-10-01 10:47:00

这段时间话题热的,应该就是重疾新定义的调整。其实最近银保监发布了两项调整:

重疾定义的征求意见稿,和长期医疗保险产品的费率调整。

今天我们主要来聊聊这个两个话题:

第一部分,讲重疾新定义有哪些调整

第二部分,讲长期医疗险产品什么情况下会涨价

第三部分,这几项调整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第四部分,我们要不要等等再买保险

重疾新定义,严格还是宽松

上一版重疾定义还是2007年,保监会跟中国医师协会一起制定的,已经过去13年了。

去年银保监会,就针对重疾定义做了许多调研(曾经“甲状腺癌要被剔除重疾”在朋友圈刷了好几个月),今年终于把新定义给弄出来了,虽然只是个征求意见稿,最后应该也大差不差了。

1.1 对重大疾病重新定义

这次主要新增了3种重大疾病,由25种重疾变成了28种,里面的理赔标准有些放宽了,有些加严了,还有一些疾病是把定义的标准解释得更加详细了。

重疾险和医疗险的政策调整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其实从整体上来看,都是略偏严格的。

因为重疾险的理赔大头就是恶性肿瘤,又以甲状腺癌最为突出。所以当恶性肿瘤被分级后,轻度甲状腺癌就按轻症理赔了,最高只赔20%基本保额。

不过对于许多治疗手术方面,其实理赔标准是放宽了很多,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之前理赔要求开胸,被吐槽了无数次,终于被改了!

这28种疾病其实就已经涵盖了高发重疾,所以意见稿里还提到,对于那些发病率极低的疾病,要在条款里添加提示,注明发病率低。

某些业务员终于不能再吹嘘自己家疾病种类多了,也甚是欣慰……

1.2 对轻症的定义

以前的重疾险里,轻症大部分是约定俗成的,大概都长得差不多,就有些小细节的差别。

所以,这次重疾意见稿里,新增了三种轻症,并给了明确的定义。

新增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后两种疾病定义,跟现在轻症里的定义差别不大,中等水平吧。

但是呢,在轻度恶性肿瘤里,是把原位癌给剔除了的。我估摸着保险公司可能会给原位癌单列一项责任,或者用别的方式呈现出来吧。

应该问题不大。

不过新增的这三种轻症,新规定义里要求赔付比例不超过基本保额的20%。

低头一瞅现在的重疾险,看着它们40%、50%的理赔比例陷入沉思。这是不是砍得有点多了……咱也不敢问。

1.3 小结一下

另外,意见稿还要求至少每5年,要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全面评估,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开展修订工作。

重疾险的理赔标准主要有3种:确诊即赔、达到了某种状态、或实施了某种手术后。

确诊即赔的确诊资料,新增了组织病理学检查

达到某种状态的疾病,对状态做了更加清晰的界定

对于实施的某种手术,增加了更多样的治疗手段

所以从整体上来看,并不能简单地说它变严了还是放宽了,其实就是让保险更贴近现在的医疗水平而已。

长期医疗保险会涨价吗?

我们知道,医疗险的续保,一直都是最大的考验。

这个续保不是指单个被保险人的续保,而是一款医疗险如何能够长久的经营下去,不要买着买着就停售了。

上周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实就是帮助解决这个问题的。

2.1 长期医疗保险拥有调整长期费率的权利
现在大多数医疗险的续保是这样的:不因个人的历史理赔和身体状况而单独调整费率,只会对某一年龄段的被保险人集体调整价格。

翻译过来就是:所有30岁的人都卖300块,所有35岁的人都卖500块。

这就导致,假如保险公司赔得太狠了,还只能卖这么便宜,负担不起了,就停售了。

所以,银保监会给了医疗险涨价的空间,也是为了让产品更好地去适应社会医疗水平的发展,让它别停售。

2.2 什么情况下,医疗险会调价

不过医疗险也不是随便涨价的,有这么几个要求:

1)新产品上市3年内不许调价;

2)每次调整间隔期不得短于1年;

3)上一年度赔付率低于85%的产品不允许涨价;

4)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间隔期、调整上限等必须写进合同条款里;

5)要把调价原因、流程、和客户反响等,都在公司官网公示。

这项通知对我们已经买过的保险是没有影响的。

银保监会主要是想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自然费率的长期医疗险,也就是一款允许中途涨价的长期医疗险。

能活下去的医疗险,才是好的医疗险。

2.3 小结一下

为什么说医疗险活下去很重要?因为最需要医疗险的,是老年人。

年轻人毕竟身体素质较好,就算用上了,也是小毛病居多,社保报销再扣除免赔额,剩的也不多。

但老年人去医院,就没个准数了,花多少钱都有可能。所以医疗险大部分理赔,都是发生在老年阶段。(据说,某安的某老年医疗险,一年只买几天的那款,测算后发现卖一单亏一单,卖越多亏越多)

假如到我们老的时候,正需要时,医疗险给赔停售了,那有苦跟谁说去?

如何让这款医疗险在我们老了的时候,还在售呢?其实就是,你让它能好好活下去,它就能让我们开开心心保下去。

所以有时候,涨价并不是一件坏事。有互赢,才有生存。

调整后,对我们有利还是有弊?

从去年的健康险管理办法,到今年对重疾险和医疗险的管理调整,其实都是在保护这个行业。

3.1 首先,保险公司能好好经营下去
现在的保险产品,特别是重疾险,基本上已经探到了地板价,所以很多产品已经做不出来太多的创新了,只能在已有的基础上再降低一丢丢的价格,没错,就几十。

这样的降价其实会让保险产品的设计越来越懒惰,甚至进入恶性竞争:亏着本去卖保险。

保险公司亏损太多,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无论是不再批复定价利率4.025%的年金,还是对重疾的重新定义,或者说是允许医疗险的调价,都是为了让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银保监会维护的不是单一的消费者或者保险公司,而是在这个行业里的每一个人。

保险公司不可能完全让利,我们必须承认盈利的存在,这不可耻。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希望自己能付出更少的成本,去获得更加优秀的保障。

如何做到互赢,既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又能保证保险公司的长久运作,其实就是让这个行业更加透明。

低发病率疾病的标注,和医疗险的赔付率公示,要求保险公司公布自己的产品什么部分最有用,我们就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利,坦坦荡荡买保险,就是这么个理。

3.2 保险产品会何去何从

近几年保险行业发展特别快,我记得重疾险的发展有这么几个大的标志:

1)把寿险捆绑提前给付重疾险拆分开,做纯消费型重疾;

2)轻症保障成为重疾险标配,并额外赔付

3)做特定疾病的额外赔付

4)加入中症保障

5)完善癌症二次赔付保障,并降低费率

6)前xx年赠送保额

我们现在买到的产品,都是一步一步慢慢完善的。走到这一步之后,其实保险公司也有点迷茫了,接下来还可以怎么做?

失去了创新,一味地降低价格,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上做噱头,这个现象不是很好。

银保监会加强了对重疾基础保障的管理,但是也给了足够的发展空间,比如轻症理赔比例降低后,是否会有别的保障形态做补充,例如津贴,例如完善中症保障等等。

或者更多惊喜,谁又说得好呢~只要有创新,就会有希望。

那什么时候买保险比较合适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报》的官方发布,新的重疾定义可能会在5-6月左右发布。

有些朋友会犹豫:那我要不要等新规出来之后再买保险!

其实没必要,因为你现在买的产品,不受新规影响,也可以照常理赔。

保险是一种刚需,如果因为等待而一直拖延,期间身体健康出了啥问题,买不了保险,才是最惨的。

另外,重疾的疾病保障可能会影响到健康告知,到时候健告会不会有调整,谁也不好说。

再说回重疾新定义,之后的新产品有可能会降价,也有可能会涨价。

可能降价来自于风险的降低,甲状腺癌分级和轻症理赔比例的降低;

可能涨价是因为,如果保监会想要避免保险公司的激进竞争,就要控制成本和盈利,就像对年金险定价利率的把控一样。

所以,别等!该买还是得赶紧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