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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保险投资

来源:360百科

原则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金融工具的多样化,以及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投资面临的风险性、收益性也同时提高,投资方式的选择范围更加广阔。1948年英国精算师佩格勒(J.B.Pegler)修正贝利的观点,提出寿险投资的五大原则:获得最高预期收益;投资应尽量分散;投资结构多样化;投资应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理论界一般认为保险投资有三大原则: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1、安全性原则

保险企业可运用的资金,除资本金外,主要是各种保险准备金,它们是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项目,是保险信用的承担者。因此,保险投资应以安全为第一条件。安全性,意味着资金能如期收回,利润或利息能如数收回。为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必须选择安全性较高的项目。为减少风险,要分散投资。

2、收益性原则

保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使投资收入成为保险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强赔付能力,降低费率和扩大业务。但在投资中,收益与风险是同增的,收益率高,风险也大,这就要求保险投资,把风险限制在一定程度内,实现收益最大化在百分之二十左右加上公司年复利分红。

3、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用于赔偿给付,受偶然规律支配。因此,要求保险投资在不损失价值的前提下,能把资产立即变为现金,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保险投资要设计多种方式,寻求多种渠道,按适当比例投资,从量的方面加以限制。要按不同险种特点,选择方向。如人寿保险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金额给付也较固定,流动性要求可低一些。国外人寿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长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财产险和责任险,一般是短期的,理赔迅速,赔付率变动大,应特别强调流动性原则。国外财产和责任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商业票据、短期债券等。

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资金来源

我国<<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营运金、各种准备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盈余、保险保障基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我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保证金。除清算时依法用于清偿债务外,保险公司不得擅自动用或处置保证金。"第七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依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因此,从我国的保险法律法规来看,保险公司可以自由运用的资金主要有以下几项。

权益资产

权益资产是指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

(1)资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资本金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它是投资人作为资本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又称注册资本。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及外商资本金。

(2)公积金。公积金包含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其中,股票发行溢价是上市公司最常见、在最主要的资本公积金来源。

(3)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按其用途,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在其累计提取额未达到注册资本50%时,均按税后利润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4)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保险准备金

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存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与其保险业务规模相应的偿付能力。它包含下面三个方面: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会计年度决算时,对未到期保险单提存的一种准备金制度。之所以规定这种资金准备,是因为保险业务年度与会计年度是不一致的。比如投保人于2009年10月1日缴付一年的保险费,其中的3个月属于2009年会计年度,余下的9个月属于下一个会计年度。这一保险单在下一会计年度的前九个月是继续有效的。因此,要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存相应的部分作为下一年度的保险费收入,作为对该保险单的赔付资金来源。按照我国保险精算规定: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照本会计年度自留毛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一次计算提取,提取的计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和月平均估算法。

(2)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赔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它是保险人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为该会计年度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而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之所以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是因为赔案的发生、报案、结案之间存在着时间延迟,有时该延迟会长达几个年。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保险公司必须预先估计各会计期间已发生赔案的情况,并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3)再保险准备金。保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承担保险责任或备付未来赔款的一项基金。其基金从保费收入或资产中按期提存。虽然保险准备金的来源是保费收入,但这种从保险费中提取的基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资产,而是负债。在这种负债背后,必须有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准备金,按提存的方式分为法定准备金和任意准备金两种。其中,法定准备金可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人身保险准备金的主要形式是责任准备金。人身保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提存,以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偿付能力来履行赔偿和给付责任。再保险准备金实际上是保证金。分出公司为备付再保险接受人在再保险合同下应负责的赔款,从应付的再保险费中扣存的一项基金,称为再保险准备金。

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指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所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保险保障基金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是保险机构的负债,用于正常情况下的赔款,而保险保障基金则属于保险组织的资本,主要是应付巨大灾害事故的特大赔款,只有在当年业务收入和其他准备金不足以赔付时方能运用。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则的规定,从公司当年保费收入中提取1%作为保险保障基金。该项基金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时可停止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应单独提取,专户存储于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其他资金

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还存在其他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如结算中形成的短期负债,这些资金虽然数额不大,而且需要在短期内归还,却可以作为一种补充的资金来源。

渠道

1.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2.债券。债券(Bonds)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3.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4.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储蓄机构的贷款组合中传统上有一大部分是有抵押的房地产贷款,一般称为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期限通常为15~30年,远比储蓄机构的债务的平均期限要长。这样,利润就要暴露于利率风险中了。当利率上升时,储蓄机构就需要对储户付出更高的利率,而其长期投资的收益率却是相对固定的。这一问题可能是20世纪80年代储贷机构大崩溃的成因。70年代利率节节上升时,许多银行及储蓄机构的财务状况江河日下,这使得它们更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取得更高的收益率。然而,存款者对贷款组合所面临的巨大风险却关心甚少,因为存款是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或已不存在的联邦储蓄与贷款保险公司(FSLIC)保障的。

抵押放款一方面使商品、票据、有价证券等提前转化为货币现款,这对于加速资本周转、刺激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贷款容易造成虚假的社会需求,是信用膨胀,助长投机活动,从而加深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

5.寿险报单贷款。寿险报单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合同规定,保单持有人可以本人保单抵押向保险企业申请贷款,但需负担利息,这种贷款属保险投资性质。

6.不动产投资。不动产是指保险资金用于购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此项目的变现性较差,故只能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

7.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其特点是投资大、收益长期稳定、管理简单,往往还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较好的满足保险基金使用周期长、回报要求稳定的特点。目前我国的保险基金允许采用信托方式间接投资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做法是保险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

8.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和往来. (1)短期 拆借与融资业务。拆借是指通过融资中介进行的一种场内的,有组织的竞价性的资金融通方式,这种规范的拆借业务风险小,流动性强,能获得比同期银行存款或国债高出1~3个百分点的收益。(2)委托资金运用。选择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委托其运用资金。

9.向为保险配套服务的企业投资。比如,为保险汽车提供修理服务的汽车修理厂;为保险事故赔偿服务的公证或查询公司等。

10.海外投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限于下列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

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协议等货币市场产品。

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债等固定收益产品。

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等权益类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

国外状况

我们看看美国保险投资演进情况,有一些是规定方式,同时规定政策性的方式,同时有些还规定比例。这是保险法规定的比例问题。这是讲的保险公司的情况,政府债券比重还不算太高,证券从过去44%到了79.4%,再就是抵押贷款、保证贷款这部分。这是1917到1998年的变化情况。主要保险公司的比例情况,2000年不动产7%,股票30%,债券54%,贷款8.9%,其他3.8%,欧洲国家不动产是5%,股票37.1%,债券35%,贷款12.1%,现金1%,其他5.9%。英国的情况国内证券、国外证券,股票的比重比较高。德国和意大利还不一样,意大利的情况,后期工业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日本从贷款转向证券为主,韩国也是这样的。后期工业国从经济发展相联系,到发展到一定阶段就逐步走向证券化,从前面整个比较来说,投资方式比较灵活,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规定投资方式的同时规定了投资比例,投资总趋势是投资的证券化。证券化的原因是因为资产竞争化、经济全球化,还有一个原因是保险业投资险种的变化。从监管角度来说,应当是一致的。完善合作环境,投资方式选择各个阶段不一样,还有投资控制的比例。方式可以多样化,不仅可以直接入市,还可以是不动产,入市不单单规定比例的问题。我很赞成吴教授的说法,保险资金不得涉及保险以外的企业,而保险本身不包括证券经营机构,所以是一个逻辑错误,是多余的。

国内状况

我们国家保险投资经过三个阶段,一个是1987年是没有投资的阶段,一个是87到95年是盲目投资阶段,包括房地产投资等等,带来一些呆帐、坏帐,一个到了95年的时候,逐步规范阶段。间接入市是整个保险资金的运用带来很多问题,很难解决,再加上投资的新险种出现,保险基金的压力更大了。有些把购买保险当成投资的方式是不是错了,我很赞成这个讲法。买了股票没有经验,放在家里不安全就购买保险,这不过分。

看看我们投资结构2001年的情况,最大的是银行存款53%,22%这部分是国债,再看02年的情况,银行存款52%,银行存款比重是最高的,再一个是国债。看03年的情况,银行是52.06%,国债是16.1%,企业债券3.16%。看看收益率的情况,2001年是4.3,2002年是3.14,证券投资基金据说是比当年全国平均水平要高一些,负21.3%,全国比这个亏损的更多一些。我们看看国外的情况,承保的净利润率加上净投资的利润率再加上其他收益,最后得到税前利润是12.2%,这是美国情况、日本情况,在这中间日本和德国又是不一样的,日本把一部分投资利润算在承保利润里了,德国是把有一部分投资费用计到投保费用里了,所以承保是亏损的,寿险公司更是如此,寿险公司有些是必然支付的。

保险公司决定盈利是两个因素,一个承保问题,一个是投资问题。为了竞争需要往往是降低价格,增加保费,增加资金运用来源,所以就亏损了。看看台湾地区的情况,业主报酬率的问题比较高,高的时候到了87.4%,所以保险这个行业应该是收益率比较高的。看看国外的情况,欧美主要保险公司的资产分布第一个是债券,占49%,第二是股票,26%,再就是债款了,再就是不动产4%,现金3%,其他4%,这是资金运营结构。

存在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有待完善,投资压力日益增大 近年来,银行存款在保险资金运用中仍占有较大的比例,国债和同业拆借占比不大,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及其他投资比例更低。这种投资结构不利于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结合,难以起到保险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和达到保险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的要求。资金成本较高的投资型保费收入逐步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主要投资品种(债券)收益率大大走低,债券市场的小规模、低流动性和股票市场的不规范给保险投资带来了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直接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的稳健性,间接制约了保险公司的获利空间,中短期内难以显著提高,给保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很多保险公司投资主体地位不明确,投资地位与权责的不明晰,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的力度不到位,没有履行治理结构中必须的董事会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制衡、监督程序。许多保险公司管理体制落后,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中国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理念上,尚未完全确立起以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稳健投资和长期投资为核心的思想;在技术上,运用资产的匹配管理、战略配置和组合管理的方法还不够娴熟;在投资策略上,对市场形势的判断、把握深度和准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投资风险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识别、计量、预警和对冲的技术手段;在投资绩效评估上,尚未形成科学统一的标准和方法。

(三)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投资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局面,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保险企业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不少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由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担当,造成许多投资决策者不懂投资风险,投资经营者不懂投资分析,投资经营不稳定,投资效益低下。而且由于监管方面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也在相当程度上缺乏对保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开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监管部门放宽对某个投资领域的限制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赢得主动。

(四)保险资金运用潜在风险不断积累

由于投资工具缺乏、投资期限较短,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以及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现象十分严重,而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办理的协议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过高,存在再投资风险。现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千差万别,其间蕴涵着极大的风险。保险资金投资于股权等领域也有很大的风险。低利率环境将在中长期制约投资收益率,而海外投资又面临货币错配和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在投资渠道放开后,又面临经济减速的风险,长期性保险资金应对经济周期的难度增大。

(五)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难度加大

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目标不明确,内涵还需扩充;监管模式尚不确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会计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后监管的要求;监管信息化程度低,无法适应动态监管的要求;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保险资金现在可以投资基础设施,可以作为QDII境外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可以创业投资,而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要求和风险,需要清楚界定资金投资的空间和规则;而保险公司参股、控股银行、证券公司,或者银行参股、控股保险公司,都会对现行的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冲击一这些都对管理层提出了挑战。如何制定好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新的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新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新的监管体制成为当前迫切的问题。

(六)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资金运用透明度不足

从资本市场和金融体制的角度看,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不足。透明度涉及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投资的公平性。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保险资金来源是高度市场化的,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一种恶性竞争,但资金运用的市场化程度却很差。资金来源高度市场化,投资运营却是高度计划性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保险业发展可能会进入一个非常危险的阶段。

完善对策

(一)建立严谨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作为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把握"三性"的统一与平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在放宽保险投资方式的同时,保监会应审慎控制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逐渐把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和投资渠道的限额管理转化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建立并采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风险资本要求、投资精算师制度等。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的基础建设,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加强保险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对保险市场的宏观管理。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评估机制以及保险资金非现场检查监督系统。

(二)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控制交易人员的道德风险,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自律内控、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保监会应引入分账管理和匹配管理制度,采用按照产品设立账户、按账户资产选择投资组合的方式,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的精细管理。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强调独立托管制度和保险投资体系的前后台分开原则。规范保险资产管理运作流程,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涵盖识别、测量、控制等环节的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三)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未来,保险公司可以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逐渐减少银行协议存款的比例,调高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增加股票持有。在准备金充足、资产负债保持平衡的情况下谨慎选择配置一些相对高风险的产品以提高投资收益,比如地产等基础设施,也可以进入实业投资、期货、甚至权证等领域。保险公司应当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实现从负债主导型向负债与资产互动型的保险产品实际机制转变。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能够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在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在产品设计中体现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运用创新方法提高产品本身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缓解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的高额外汇储备的巨大压力。

(四)不断提高投资水平和员工素质

针对目前状况,在引入资产负债管理的观念时,要按资金成本确定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构造规范、灵活的投资体系。适当集中,分级定权,加强对非主业投资的管理。要加强证券投资的管理,拥有自身投资管理平台和团队的保险机构,培养投资优质资产的投资理念,并逐步形成保险机构投资大盘蓝筹和绩优股票的市场预期。另外,严格规定保险资金运用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建立起资格认证和审查制度必须建立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存的劳动用工体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准确合理地评价干部员工的工作业绩,并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奖惩措施。积极鼓励和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研讨、交流、考察和培训,不断更新员工的知识,开阔员工的视野,拓宽员工的思维。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培养更加专业化的人才。

意义

保险投资对保险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社会经济运行均有重大意义。保险资金存在运用的可能性和运用空间,对它合理利用有着很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首先,保险资金投资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1)保险资金投资增加了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保险资金是发达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相比于财险公司而言,寿险公司因为其经营业务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更是为资本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例如,在资本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保险公司是美国证券市场的最重要的持有人。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刺激并满足资本市场主体的投资需求,改善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刺激资本市场主体的成熟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2)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要求拓展了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保险资金运用要求符合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等原则,其中盈利性是目标,安全性、流动性是基础,因为保险资金担负着随时补偿灾害损失和给付保险金的任务,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应付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在保险资金的投资过程中对股票指数期货、期权等避险工具的需求非常强烈,而这些需求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而且机构投资者占主体的市场是崇尚长期投资、战略投资的市场,因此,保险资金投资能够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保险资金投资能够促进我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1)保险资金投资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充足是对保险公司的最基本要求。随着我国保险公司的增加,特别是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保费的降低,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使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我国当前的保险资金多为长期资金,特别是人寿保险资金,有的长达三四十年,在如此长的时间内,如果把这笔资金大部分存放于银行,通过银行利息保值、增值,就可能使保险业务入不敷出,如由于我国近十几年来利率持续下降,使很多公司的原有业务出现亏损,因此如何很好地利用保险资金以增强企业的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面临的问题。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统计,2005年全年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平均收益率高于6%,单家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的最好成绩高达20%。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相比较于国际保险业还是很低的,因此,保险资金入市,有利于保险公司拓展新业务,提高投资收益,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2)保险资金投资增强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保险资金是一种特种资金,专门用于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可能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后果,因此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是对被保险人的负债,而不是保险公司的实际收益。由于保险责任是连续的、不确定的,随时可能承担各种保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时,要全面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将保险资产进行合理投资,使资产与负债想匹配,增强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保险投资收益为公司降低保费提供了可能性,而保费的降低有助于提高保险的深度,激发市场的潜在需求,增加保费收入,改善保险业的经营环境,增强保险公司竞争力,使保险行业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状态

内容简介

《保险投资》结合大量插图,以中小学生为阅读对象,涉及生物、环境、物理、地理等方面,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究活动的方案设计。

图书信息

书 名: 保险投资

作 者:郭忠林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02月

ISBN: 9787121079498

开本: 16开

定价: 19.00 元

图书目录

第1章 保险投资概论

1.1 保险投资的意义与原则

1.2 保险投资资金来源

1.3 保险投资渠道

1.4 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状况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2章 货币市场投资技术

2.1 银行存款

2.2同业拆借市场

2.3 商业票据

2.4银行承兑汇票

2.5 回购协议

2.6 保险资金投资货币市场管理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3章 股票投资技术

3.1 股票概述

3.2 股票投资分析

3.3 我国保险公司股票投资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4章 债券投资技术

4.1 债券概论

4.2 债券的发行和申购

4.3 债券投资技术

4.4 我国保险公司债券投资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5章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技术

5.1 证券投资基金概论

5.2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渠道

5.3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分析

5.4 我国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6章衍生金融市场投资技术

6.1 期货合约

6.2 期权合约

6.3 互换合约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7章 资产组合投资技术

7.1资产组合理论

7.2 保险资产组合技术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8章 投资型险种介绍

第9章 保险投资风险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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