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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中国的保险市场现状如何

时间:2018-10-12 14:01:59

要知道一开始的保险业发展可不是由中国自己引领的,发展的初期,是由外资企业开始的,占据了我国的大部分保险也邻域,以至于一开始对于保险业的不理解、排斥,相信也是有一部分的原因在里面的。但是,现在我国的保险正在崛起,让我们看看我国保险也的发展历史吧。

(1)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已初步形成。 1988年以前,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中国的保险市场独家经营。自1988年以来,随着保险平安保险公司、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成立,保险市场的独家垄断格局被打破。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158家外资保险公司。此外,保险中介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截至2010年12月底,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中国保险市场的公开估值公司已达到2,550家,而保险中介市场格局已初具规模。

保险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有效地促进了保险公司管理理念的转变,逐步建立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和发展意识。保险市场开始从数量扩展到质量。

(2)保险业务持续发展,市场潜力巨大。 2010年,全国保费收入14528亿元,同比增长30.4%。其中,人身保险保险费用收入达到3895.6亿元,同比增长35.5%;人身保险保险费用收入1063.23亿元,同比增长28.7%。从收入的保险费用的规模和增长率来看,平均年增长率远远高于过去20年GDP的年均增长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衡量一个国家保险市场潜力的两个常用指标,即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用收入。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的普及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保险深度是指保险费用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它是一个国家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重要指标。 2010年,中国的保险密度为1083.4元,保险深度为3.65%。同期,世界平均保险密度达到469.6美元(约合3 887.1元人民币),平均保险深度达到8.06%(数据来源《 中国]保险市场年报》2010——2011)。

(3)保险监管体系逐步完善,保险监管不断创新。 1995年,中国第一部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 2002年,该法律首次针对中国世贸组织对保险业的承诺进行了修订,并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阻碍行业发展的一些障碍,中国修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同时,引入保险公司治理监管体系,形成了现代保险监管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督框架。形成以《保险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辅以规范性文件,基本涵盖了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制度的主要领域。

(4)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保险市场的开放一方面允许外国公司进入,另一方面意味着国内公司可以走出去。从1992年开始美国友邦第一个被允许在中国运营,一批批国际保险公司获得了进入中国市场的许可。2004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结束,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的新时期。外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运营除法定保险业务以外的所有非寿险业务,并且寿险业务区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入WTO以来,保险业的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截至2010年底,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52家外商投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商业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的4.37%;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促进了市场竞争,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稳定经营和优质服务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提高了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中国保险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中国人保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平安保险公司已在海外上市,三家公司已募集资金约相当于人民币480亿元,改善了资本结构,提高了偿付能力,使中国保险业能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截至2010年底,中国已在海外设立37家保险机构,其整体竞争力和资本实力不断增强。

现在我国的保险业快速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相信子安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保险业还会有更加迅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