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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必须要交的吗?

健康告知未提及的疾病我应该忽略不填还是要主动告知?

想问一下,如果健康告知里的未提及,那我到底要不要填?
时间:2019-11-06 19:45:00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11-06 20:09:21

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其实是有限告知,简单的说就是问到的要如实告知,没问到的,可以不说,所以健康告知里未提及的疾病可以不告知。但像问到脂肪肝等疾病问题时,最好还是要如实告知,而且一般轻度脂肪肝也不影响核保,比如轻微脂肪肝在核保时一般都是健康体承保,但是要如实告知并提供病历,不要嫌麻烦,关系到你终身的合同,还是谨慎点儿好。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11-06 20:02:56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像“上述未提及疾病和症状”这种问题,就属于概括性问题,实质上已经属于无限告知了,可以不告知,但是如果问卷里提到是“其他心脑血管类疾病”这样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问题,还是应该告知。“上述未提及的疾病及症状”,根据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需要告知。但是最高法院对保险法的司法解释来说,这属于概括性条款,对投保人不具备约束效力。所以自己把握这个度就可以了。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11-06 19:58:17

我国《保险法》采用的是询问告知原则,不是无限告知;对于没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问题,可以不告知。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11-06 19:48:51

一份健康告知,一般由四部分组成,首先是过往投保经历,例如是否有在其他公司投保或者被拒保的经历;其次,健康告知会对被保险人身高体重、出生时体重、是否吸烟等状况进行询问;第三,将询问被保险人病史或者是否存在某种不良症状等;最后,健康告知将关注被保险人直系亲属的病史情况。一些保险产品的健康告知还包括近期是否有国外旅游的经历等问题,比如有些海外流行病如埃博拉也在一些保险范围之内。

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健康告知里的问题一般都会具体到疾病的名称、范围、状态以及就诊时间,并不是说需要您一一进行列举,全部告知,所以,您只需要告知保险公司具体问到的情况即可,健康告知里的未提及疾病没有必要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