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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保险条款中的既往症、未如实告知、原位癌, 这三个保障责任为什么不能被忽视?

时间:2019-12-14 09:30:12

开始今天的分享之前先给大家举几个理赔方面的案例:

案例1:

赵某(化名)42岁,是一家民营公司的老总,他在14年8月份买了一份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总保额为1600万。在15年6月份的时候赵某因癌症身故,后来赵某的家人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既往症为由拒绝理赔。

案例2:

陈某(化名)在2015年9月份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一份寿险,其中附加了一份重疾险,保障时间为终身,保额为12万元,缴费时间为20年,年交保费1700多元。2016年2月份,陈某身体不舒服去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陈某罹患了子宫颈癌。陈某在申请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

案例3:

2016年6月份李某为母亲高某(化名)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主要保障的是恶性肿瘤之类的,基本保险金额为5万元,每年需缴保费500多元,10年缴完。 2016年12月,高某因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就诊,检查出患了乳腺癌。母亲住院期间,李某拿着保单去找保险公司理赔,被拒赔了,给出的理由是:高某所患疾病是原位癌,不属于恶性肿瘤,不在保险条款责任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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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个案例都是花钱买了保险,得了重大疾病之后,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拒赔了?为什么呢?保险真的是买时容易,理赔难吗?

保险公司介入调查的时候,发现赵某有既往症、陈某投保前未如实告知、高某所得疾病不在理赔的范围内,因此没有办法获得理赔。赵某和陈某犯了一个同样的错误,明明在投保前就知道自己罹患了重疾,还要隐瞒病情投保。这是骗保的行为,一旦这种行为被曝光,得不到理赔是小事,甚至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虽然说买保险为的就是在疾病到来时能够有充足的保障,但是如果采用的是不正当的手段来骗取保费,自然很难获得理赔款。

保险条款中的既往症、未如实告知、原位癌, 这三个保障责任为什么不能被忽视?

高某之所以理赔被拒是因为投保的时候没有认真看保险的保障内容,以为买了保障癌症的保险,得了癌症之后就一定会理赔。这也告诉我们在投保前要仔细检查保险合同,保险保障的内容是什么,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以及免责条款是否可以接受等等,不要相信业务员说的话,因为在后期出险需要理赔时,业务说得再好都不管用,一切按照合同规定来。

从上边这3个案例以及近期看到的一些拒赔案例,小编发现很多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其实和被保险人的自身行为有着很大的关系。那么作为消费者,在投保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出险后应该怎么做?以及哪些保障责任不能被忽视?

出险后应该怎么做?

1、社保医疗的大病登记

癌症确诊之后,第一时间就是做社保医疗的大病登记,这个保险是国家给予我们的福利,是专为治疗大病产生的高昂费用而生,一定要好好利用起来。适用人群非常广泛,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

大病医保分为和农村居民大病医保、城镇职工大病医保(医保是单位交的)。只要提供了相关资料,一般都会通过,毕竟大病医保是国家的出的钱,核保流程会比保险公司宽松许多。

2、电话报案

买了商业险的话,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电话的时候会详细询问一些关于疾病方面的事项,这时候需要如实告知一些情况,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去去搜集资料,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一些不懂的地方也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必要的时候找人协助帮忙来搜集资料,务必要保证资料的齐全和完整。

3、递交理赔资料

一般是提交病案+病理报告,越详细越好,最好把你掌握的所有资料都提交上去,这样可以缩短保险公司批准保险理赔的时间,理赔金可以很快到账。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说一说,既往症、未如实告知、原位癌,这三个保障责任为什么说不能忽视。

1、既往症

癌症是大病,对应的赔付保额动辄几十上百万,保险公司自然会审核严格些,TA们首先怀疑的就是既往症。既往症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前身体就有一些异常,只是在当时体检的时候没有被发现。如果你有既往病史,请务必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出险后一定会拒赔。

上边的第一个案例拒赔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的。

2、未如实告知

健康告知分为无限告知和询问告知两种。

无限告知是指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性的规定,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健康状况及相关重要事实。例如,香港保险一般都要求投保人履行无限告知义务。

保险条款中的既往症、未如实告知、原位癌, 这三个保障责任为什么不能被忽视?

询问通知又称有限通知,即被保险人只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提问题,不需要主动告知问题以外的内容。大陆的保险,都是采取询问告知的形式。对于健康通知,小编的建议是:问什么回答什么,如实告知;不问不回答。

3、原位癌

每个癌症都是从原位癌开始的,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而不破坏基底膜,更不可能会发生转移。可以这样理解为,原位癌还是一个孩子,目前处在胚胎中,还不算真正的癌,因此不能算是在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内,会被拒赔。

上面的案例三就是因原位癌被拒赔的。

既往症、未如实告知、原位癌就是保险公司合法拒赔的三大法宝。作为消费者来说,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购买保险时诚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不要有侥幸心理。如果你真的不幸患上癌症,不要惊慌,记住癌症理赔前需要做的三件事情,然后等待保险公司的通知。

写在最后

罹患癌症被拒赔后,大家也不要担心,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来准备资料,实在不行可以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咨询小编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