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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重疾险拒赔案例:男子得知女儿罹患尿毒症后投保百万重疾险!保险公司:赔不了!

时间:2020-01-10 18:50:02

买保险,很多人以为只要有钱就可以,还有一些人健康的时候对保险嗤之以鼻,等到身体有问题了想到保险了。今天小编分享一个案例:男子的女儿罹患尿毒症,医生诊断已经进入终末期,他在得知女儿生病之后跑去给女儿买了三份保险!这种情况下还能赔吗?一起来看看!

重疾险拒赔案例:男子得知女儿罹患尿毒症后投保百万重疾险!保险公司:赔不了!
真实案例


2013年9月,肖某的女儿小肖因为身体不适住进了重庆市某医院。住院期间,小肖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小肖的父亲肖某在病历病患沟通记录栏上确认签字。


2014年3月,肖某为小肖投保了一份保险,这份保险主险为两全分红险、附加险为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一共60万。2014年9月,肖某再次为小肖投保了两份保险,其中重疾险保额40万,寿险保额50万。


2017年,小肖因为慢性肾功能不全需要进行同种异体肾移植,移植手术做完,小肖因术后感染引起了多钟并发症,经过医院抢救失效死亡。小肖死后,肖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小肖在投保前的疾病状态已经达到了重大疾病中的“终末期肾病”,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故意隐瞒被保险人病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已经发生为由,拒绝理赔保险金,并且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肖某2014年9月投保的三份保险,保险公司采取息返还累计所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的处理。


肖某不同意保险公司的拒赔结果,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决保险公司2014年3月21日投保分红型寿险保险金30万元、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2014年9月投保的3份保险,共计90万元;2、案件诉讼费由保险公司负担。


经过法院的审理,肖某投保的三份保险合同,需要投保人知晓的提示性位置、投保人需要签名的地方,都有肖某的签名确认。


投保人肖某在明知道被保险人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住院接受治疗,仍然为被保险人投保保险,并且故意隐瞒生病的事实。肖某在为小肖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健康情况,对于有无病史、住院检查和治疗经过,肖某全部勾选否。并且根据保险公司对肖某的电话回访录音,肖某认可投保书商签名的真实性和已经了解免责条款。


基于以上种种,法院最后驳回了肖某的上诉,虽然之后肖某又重新上诉了,但是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重疾险拒赔案例:男子得知女儿罹患尿毒症后投保百万重疾险!保险公司:赔不了!
案例分析


该案件之所以无法理赔,其实答案很显而易见。肖某在女儿住院接受治疗之后才投保保险,每次一住院生病,就想到去买保险,这显然有点把保险公司当成”冤大头“的意思。


投保人在投保前都是需要进行健康告知的,肖某在进行如实告知时没有将女儿小肖的真实情况告知给保险公司,意味着存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从案例可以看出,小肖是因为尿毒症这个疾病病故的,意味着这个疾病和病故有直接的因果关联,肖某在投保时存在主观的恶意和不诚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法。


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1、无法获得赔付金


投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不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保险公司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事故有权拒付保险金,也就是说,你的保险等于白买了,一切良好的愿望都将落空。


也许有消费者问了:那如果我是因为疏忽造成的未告知呢?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过失未告知的情形下,法律规定未告知的事项必须满足“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严重影响”的条件,保险公司才能拒付。推荐阅读:投保人的健康告知有哪几种 为什么要如实告知?

重疾险拒赔案例:男子得知女儿罹患尿毒症后投保百万重疾险!保险公司:赔不了!
2、保险合同可能被解除


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不仅得不到赔付金,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也会被解除,保险公司将会获得法律赋予的合同解除权。


同样,对于过失不告知的,法律规定必须具备“未告知的事项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条件,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带病投保两年保险就一定赔?


带病投保,要看是带的什么病,严重程度如何。若是一般的既往症,比如慢性胃炎、胆结石、肾结石、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等情况。可能自己也不重视,医生也没有建议进一步检查和治疗。若没有告知,投保重疾险超过两年后,新发生了重疾责任。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丧失合同解除权,发生保险事故的,就应当赔付。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今天案例的这种情况,被保险人投保前发生的疾病,已经符合合同定义的某一种重疾的标准,这种情况下基本是无法理赔的。因为保险保障的是不确定风险,这种一定回赔付的本身就不在可保范围。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


结语


保险是建立在双方互相诚信的原则之上的,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带着侥幸的心理不如实告知,那么最后反受其害的会是自己。买保险,是为了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获得理赔,而不是为自己之后的理赔埋下隐患。不要等到生病了才想起保险,要想获得好的保障,还需要趁早投保!今天的案例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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