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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5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新政了解一下 将影响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时间:2018-05-02 09:38:18 来源:多保鱼

近年来,每年5月1日都是许多新的政策法规开始正式施行的日子,对于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五一刚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五一之后有哪些保险新政开始施行,与我们的生活又有什么关系?

5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新政

一、保险经纪人法律实施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5月1日起实施。《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明确了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的要求和程序,规范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要求,并在强化自律管理、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从股东、高管、资格准入等方面都提高了要求,同时还提高了处罚力度,将有力地规范保险经纪业务、防范风险,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

二、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

自5月1日起,我国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个人缴纳的保费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这和个人收入纳税后才能购买商业保险有所不同。

三、社保费率继续降低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今年政策还新增了工伤保险费率下调的内容。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地区,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四、禁止医保卡购买日用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5月1日起实施。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协议零售药店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医保个人账户刷卡销售日用品、食品等多个问题。对违反协议侵害医保基金的零售药店,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协议。

五、医保新增保障范围

在深圳,5月1日起,深圳市将人工耳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效期5年。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67500元。

以上所述,便是2018年5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保险新政,无论是保险经济人相关法律的施行,还是社保相关规定的实施,都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影响到我们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