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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关于健康告知的三大原则

时间:2019-01-10 16:39:58

许多准备购买保险的朋友很多都去过几次医院,身体的检查也是经常的事情,大病没有,小毛病可能就有那么一个两个的,所以在购买保险的时候,知道需要健康告知,但是这告知可不是什么都说,我们一起来看看要再让你们如实告知。

当我们购买保险时,我们到底应该如何进行告知呢?今天多保鱼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告知的事情并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线上产品投保的告知。

互联网保险是询问询问的一种方式。最合理的方法是...

仅告知所提出的问题,并且无需在不提问的情况下提出问题。

《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如果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的每一件产品都经过精心设计。风险的定义由其自己的数据模型定义。我们不必担心保险公司。

只要保险公司不询问,即使我们知道指标存在异常,也无需告知,也无需担心后续的理赔。 

二、投保线下产品的健康告知。

除了购买在线互联网产品外,我们的许多朋友还将为离线产品提供保险。一般线下产品的真实通知是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的。 

多保鱼建议:只要是健康告知问卷的内容,就应该如实回答。

你可能有一些问题。我是否需要列出我过去的病历?让我们看看保险法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法第16条:

由于重大过失,被保险人故意或未能履行前款规定的真实披露义务,足以影响保险法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增加保险金费率。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保险人知道有解雇原因且未行使超过30天的,则终止前款规定的合同的权利即告终止。如果合同成立之日起已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如果是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的责任。

只有那些影响保险公司保险范围或保险范围费率的人才需要如实通知......如果未通知的内容对保险结论没有影响,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取消和取消合同。

如果您不确定您的问题是否会影响承保,或者代理人无法给您提供专业建议,那么萍姐建议您说实话。保险公司的核保团队具有深厚的医学背景和实践经验,问题留给他们处理就好了。

三、如果不如实告知会怎样?

如果你不说实话,那么它涉及保险法......第16条不是有争议的条款。

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重大过失未能履行前款规定的真实披露义务,可能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销或增加保险金费率的决定,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保险人知道有解雇原因且未行使超过30天的,则终止前款规定的合同的权利即告终止。如果合同成立之日起已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如果是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的责任。

虽然两年不能争辩说条款对我们的保单持有人非常有利,条款,为避免一些疏忽造成的一些事情没有如实告知,只要两年的非国防期,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在将来它不应该是拒绝的理由。

但是,从长远来看,它也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加强核保甚至增加保费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因此,多保鱼的建议是尽力说实话,不要玩火,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2年的非防御条款,涉及很多法律案例,如果你真的感兴趣,你可以去网上搜索。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一些争议,但这里多保鱼就不过多展开了,避免误导大家。

如果大家对保险知之甚少,可担心错误购买并造成经济损失。建议可以选择一位专业又靠谱的保险搭理人来帮助自己选择保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