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时间:2013-11-05
商业保险名目多,可否扣除各不同。一般而言,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根据具体情况,在6种情况下,企业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税前扣除。
分析如下:
一、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明确了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家税务局第84号,2000)的通知:
第五十纳税人对其投资者或从业人员的商业保险代理的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不抵扣基本保证以外的职工的补充保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信(2005)318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凡规定,保险资金用于企业为其员工缴纳全部免税的,应向企业中的保险公司支付。在支付期间(即保险已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和职工的工资收入在现阶段,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