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过期交警怎样处罚
汽车保险过期交警怎样处罚
时间:2014-10-21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现实生活中,由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粗心大意,时不时地发生未按期缴纳交强险(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如果被交警查处,交警会进行罚款记3分,罚款200元。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