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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必须要交的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是怎样理解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是怎样理解的
时间:2010-05-19
评论者的头像 慧择网专家 时间:2010-05-20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是指在责任范围内赔偿b车以及b车内人员医疗损失。因为责任是对半,因此双方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互陪50%。该保险为国家强制保险,必须购买的。

因此建议驾驶机动车另外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仅对自身添加保障,同时也能保障同车的乘坐人员。价格一般是100-200元/年,你可以到慧择网上看一下。像“车路有我”交通意外垫付保障计划,既保驾驶员又保
评论者的头像 m01561 时间:2010-05-20
这种情况:你可以报保险理赔对方!在叫对方报保险理赔你就可以了啊!
评论者的头像 eslimea 时间:2010-05-19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所谓三责险就是保护(你、你的车以及你的车上的人)以外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