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保是必须要交的吗?

如何选择一款定期寿险

最近想买一份寿险,想知道怎么购买挑选
时间:2019-07-27 18:14:36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7-27 18:13:47

考察定期寿险的保障责任,主要关注身故条款、是否包含全残、免责情形三个方面。

①身故原因

身故责任是定期寿险的核心保障。从理赔角度讲,根据身故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4类:疾病身故、意外身故、(2年后)自杀和法院宣告死亡。那么,是不是说,所有的定期寿险产品所保身故类型都一样呢?并不是。

目前市场上,根据出险原因的不同,定期寿险产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保“意外身故+非意外身故”(如下图1),另一种是保“意外身故+疾病身故”(如下图2)。

 

 

 

显然,“意外+非意外”能覆盖所有类型的身故,而“意外+疾病”并不能。比如,被保险人死亡原因不确定(但非免责情形),前者可以顺利获得理赔款,而后者很可能拿不到保险金,或者理赔过程会比较曲折。

②是否保全残

目前市场上热销的定期寿险大多包含全残责任,符合条件即赔付保额。但是全残并不是定期寿险的必备保障,所以也存在一些定期寿险产品仅保身故,不保全残,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

③免责情形

定期寿险的实际保障范围=保障责任(保什么)-免责情形(例外情况)。换句话说,免责情形越少,保障越全。

《保险法》第43-45条规定了3种基本免责情形: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定期寿险产品至少会包括上述免责情形,一般还会在此基础上增加吸毒、酒驾及无证驾驶、暴乱及恐怖活动、核污染核辐射等,达到5-7条免责条款。免责条款越多,意味着不保的情形越多,所以,保障责任相同的情况下,免责条款越少对消费者越有利。

保障责任除了上述三个方面,也可以稍加关注等待期(因疾病所致身故等待期内不赔付保额),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对于绝大多数客户没有关系,但是等待期越短,我们能越快获得保障,肯定是不错的。

保费价格

保额、保障期限确定的情况下,同样的保障,当然价格越便宜越好,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核保规则

核保规则主要指健康告知、承保职业、财务告知等。一款定期寿险产品,什么都好,但是如果健康告知严格或者职业不符合,你不能通过核保,那对你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除了徒增烦恼。因为如果不能通过核保,勉强投保,万一以后涉及理赔,很可能会被拒赔,也就没法实现买保险的初衷。

当然,目前很多保险公司为了增强产品的竞争力,不断完善投保体验,提供智能核保、人工核保等协助服务,尤其是智能核保,如果不能通过核保,不会留下痕迹,也就不会影响我们再次投保,对消费者非常友好。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7-27 18:12:49

建议购买定期寿险的保额最好是为年收入的10倍,如果你的年收入是10万,那寿险保额就要买到100万,这样才能保证,即使不幸身故,10年内家庭的经济收入也能保持不变。

这也再次说明了定期寿险的重要性,30岁男性,100万的保额,保至退休,每年也就不到2000块,对年入10万的人来说,经济压力并不大。

可如果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寿险,根本负担不起这么高的保额。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7-27 18:12:15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目前也有定期寿险提供的保障期限是5年。选择保障期限时可以考虑一下身边人需要照顾的时间阶段,比如到孩子长大,这些时间都是需要您对他们负责的时间,可以在选择投保期限时给予参考。

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可以变换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不需要提供可保性证据。这种变换的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60岁以前变换。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7-27 18:11:45

定期寿险又称为“定期死亡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件,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定期寿险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险期限长短,有1年、5年、10年、20年甚至30年,它是一种消费型保险。

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不建议购买长期寿险,可以购买保障期10年左右的,经济条件改善后可以逐步增加保额与保障期限。如果步入中年且之前没有购买过寿险产品的,建议购买长期的定期寿险,投保30年保障期限是最佳选择,第一年观察期过后可以连续投保,50岁之后投保保费会非常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保。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7-27 18:11:11

寿险其实保障内容比较简单,就是对人的生命进行保障。那么在产品选择时,应该关注以下几点:

1.全残保障

含有全残保障的定期寿险肯定相对来说会比不保的产品贵一些。那么全残保障重不重要呢?答案是非常重要。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全残给家庭带来的损失或可超过身故。

全残定义,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如果身故,人死了则完了。如果处于全残状态,后续的一切生活开支及治疗费用也会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更加需要一份保险金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了。

2.免责条款
虽然寿险是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但死亡原因也分多种。大部分身故寿险都可以保障,但对于部分情况下造成的身故,还是会有责任免除的。责任免除通常限制的是某些违法行为造成的死亡,就是我们熟悉的“作死”。或者在某些不可抗力作用下导致的身故。

3.保额
地区不同,可购买的最高保额标准也不同,因为不同城市的消费水平不同,人身身价也有所差距!这很好理解,在北京的月薪1万和在三、四线城市的月薪1万相比,生活质量是有很大差别的。在北京身负一套100平米的房贷,和在三、四线城市的一套100平米的房贷有着天壤之别。

因此保险公司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设置的可购买最高保额标准也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