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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必须要交的吗?

想问一下,是不是轻症保障次数越多就越好?

最近看中一款商业保险,推销员说这款保险的轻症赔付次数太少,不好,想问一下,是不是轻症保障次数越多就越好?
时间:2019-09-29 14:50:57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9-29 15:19:26

当然,在同等保费、保额和保障项目的条件下,重大疾病保险的重疾疾病种类越多越好,而轻症疾病保障种类也同理。

但是如果为此增加太多的保费,这并不划算。重大疾病保障疾病中保监会规定的25种疾病已经覆盖了95%的风险和96%的理赔率,而同理的轻症疾病种类,只要包含常见的疾病就可。

常见的高发轻症,主要有9种: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原位癌);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轻微脑中风;4.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5.心脏辨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6.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7.视力严重受损;8.特定面积Ⅲ度烧伤(面积比例在10%-20%之间);9.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把钱花费在发生率极低的轻症疾病种类上,并不是明智的决定和选择。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9-29 15:18:25

数量其实没有什么用处,首先,要看是否包含了常见的高发轻症。特别是看有没有把上面说的8种高发轻症包含进去。

比如某保险,号称保20种轻症,其实是把8种高发轻症之一的早期恶性肿瘤或病变给拆分成三种: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而且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这三种高发轻症却没有包含进去。

所以,在挑选时,不要一味只听听保险公司说包含了20种还是30种轻症,而要看具体条款,常见轻症是否都在里面。

这个20种轻症说不定还没别人的8种轻症强,在关注轻症的数量之外,别忽视了具体的条款内容。

其次,要注意轻症赔付次数及比例。

重疾死亡率很高,中年人得重疾之后,死亡率超过了50%,所以重疾险一般不要太在意赔付的次数,多了没多大意义。但轻症不是,几万块就能治好的,能多次赔付自然更好,现在很多重疾险轻症可以赔1-3次。

在赔付金额方面,一般是保额的20%或30%,如果你买的是30万保额的重疾险,轻症可能就是6万或者9万。

这个时候,如果你得了轻症,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还要注意合同里面是否有豁免保费的约定。

重疾险的保费是笔不小的开支,终身的一般都得6-7万或者更高,所以能因为轻症而豁免保费的话,对投保人来说也可能节约一笔不小的钱,特别是在保险生效的早期,那时保费还只交了很小的一笔。

至于,要不要购买含有轻症保障的重疾险,还要判断增加的保费是否合理。

羊毛出在羊身上,有轻症保障的重疾险保费自然要高一些,这时我们就要评估这个多出的保费是否合理了。

如果本身买了医疗险的话,轻症基本是可以覆盖到的,另外也不指望得了轻症能获得收入补偿,赔得也不多。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9-29 15:16:19

无论是‘轻症’概念,还是‘中症’概念的产生,其实都是为了弥补原有重疾险的不足,从而让理赔的门槛更低、保障的程度更高,有利于消费者。但是消费者也不能盲目选择,以为轻症、中症种类、赔付次数越多就越好”

“轻症、中症有别于重症,行业对于重症的概念有明确的定义(监管对于25种重疾有明确的定义),但轻症、中症的种类和条款一般是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定义的,消费者在投保前需要谨慎考虑自身条件再作决定”。

据悉,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对于疾病的轻症定义存有差异,比如说,有的产品在“轻微脑中风”的轻症定义中,不要求有“后遗症”,或者在此基础上,增加一至两项免责责任,但有的产品则要求有相对的“后遗症”,并附加了一至两项免责责任。

“比如说,针对原位癌的问题,有些险企会将其分为不同器官部位的原位癌来做轻症疾病的划分,这就将一种‘轻症’划分成了很多种‘轻症’疾病来处理,但事实上,其实都是指代同一种疾病,这种做法就会让消费者产生‘轻症保障很全面’的假象,但实际上是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一位北美寿险精算师表示。

评论者的头像 匿名用户 时间:2019-09-29 15:14:42

轻症保障虽然很有用,但并不是说赔付次数越多越好。

如果在同等的保费条件下,能够保障的轻症种类和赔付次数肯定是越多越好,但若是因此提高保费价格,就很没必要了。

再有就是,市面上有些重疾险产品,虽然广告说轻症保障次数很多,但是在轻症赔付之后,重疾保额相应下降了,也让人很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