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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必须要交的吗?

保险的基础知识

保险的基础知识
时间:2019-01-04 23:38:04
评论者的头像 LindaHanson 时间:2019-01-04 23:38:04
先了解险种:交强险 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三者险、座位险、车损险、盗抢险等,附加险有不计免赔、划痕、涉水险(发动机)、玻璃单独破碎=====。不计免赔(免赔额):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赔付一般是80%,20%(免赔额)由驾驶人自己承担,不计免赔险相当于把那20%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你投不计免赔后一般不存在免赔额。另:如果你车子被第三方导致受损,第三方无法找到的,保险公司只赔付损失的70%。 其他情况随时提问!!
评论者的头像 MichaelSmith 时间:2019-01-04 16:19:41
保险基础知识模拟试题 1、人的生命是一个抽象概念,当其作为保险保障对象时,其存在状态是(B ) A、伤残或健康 B、死亡或生存 C、年老或衰老 D、疾病或伤害 2、若某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养老保险,则根据保险原理该保险属于( B) A 、定值保险 B、 定额保险  C、损失保险  D 、共同保险 3、丈夫为妻子投保死亡保险一份,五年后夫妻离婚,则离婚后保险合同的效力状况是( C) A 、立即失效  B、 自动解除  C、 继续有效  D、 中止效力 4、某定期死亡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于宽限期内死亡,则保险人承担的责任是(D ) A、退还保险费,且不扣手续费 B、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C、给付全额保险金 D、给付保险金,但扣除当期应交保费 5、保险费在投保时一次缴付,之后不再缴付保险费,但继续享有保险保障。这样的终身死亡保险是(C ) A、普通终身死亡保险 B、限期交费终身死亡保险 C、趸交终身死亡保险 D、间断交费终身死亡保险 6、人寿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作用是( B) A、维护保险人的利益,限制被保险人的权利 B、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限制保险人的权利 C、规定被保险人的义务,规范保险人的权 D、规定保险人的义务,规范被保险人的权利 7、按照交费方式划分,年金保险的种类包括(A ) A、趸交年金和期交年金 B、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C、个人年金和联合年金 D、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8、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180天或90天等)被称为(B ) A、追溯期限 B、责任期限 C、扩展期限 D、保障期限 9、从保险原理上讲可以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称为(A ) A、特约保意外伤害 B、条件保意外伤害 C、不可保意外伤害 D、一般保意外伤害 10、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废时,保险人就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这表明意外伤害保险是(A ) A、定额给付性保险 B、损失补偿性保险 C、定值支付性保 D、投资收益性保险
评论者的头像 RachelHicks 时间:2019-01-04 15:52:46
汗 也就是养老保险嘛 中国平安的有万能和鸿祥 中国人寿有美满一生 。。。。 太多太多了 就是楼主没说自己年龄与自己可承担保费
评论者的头像 CarolMurphy 时间:2019-01-04 14:29:32
了解的知识太多了,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保险基本知识,比如如何为客户投保,以及手续等。 其次还有风险知识,《保险法》,理财知识等等。 对于销售相关工作,不管你在哪家保险公司做都基本是一样的,关键就是自己的业绩情况以及团队发展决定自己的出路。 就像大家所认为的那样,保险的确不好做,就是因为不好做所以市场空间就大。而且现在保险公司真的缺乏相关人才,我的意思何不去偿试一下,因为在保险行业里面说过这么一句话“保险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也许经过保险行业的磨练,肯定会有收获的,以后也会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值钱。 另外,保险业务完全在于自己,关键是不是在用心工作即自己的态度决定,这跟自己的性格呀,资源呀,都是没有太大关系。 在这里,我知道在保险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保险公司的底薪,销售行业毕竟与自己的业绩挂沟的,没有业绩,不用说2000,5000的底薪,甚至更高,都是不存在的。
评论者的头像 FrankMunoz 时间:2019-01-04 14:21:42
一、保险的职能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关于保险基本职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本课程持后一种观点。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 • 人身保险为什么用给付,而不用赔偿? a. 人的身体生命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 b. 人身保险有的险种具有返还的储蓄性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1、保险的融资职能:是保险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的职能。保险人利用保费收取与赔款和给付保险金之间的时差性,将集中起来的保险基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用于融资或投资,使资金保值或增值,以弥补保险经营的亏损。 其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有筹资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体现投资职能。 2、防灾防损职能: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其他防灾防损主管部门扩展防灾防损工作。。保险过程的防灾防损 体现在三个环节:险前预防、险中抢救、险后赔偿。保险人为了稳定自己的经营,通过事先预防以减少损失发生,从而降低赔付率,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以及保障社会财富安全;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 二、保险的意义 买保险不是消费,而是把钱从你的左口袋挪到右口袋。买保险也不是为了赚钱,但它是减少意外和疾病损失,转嫁风险的最好方式。保险费是生活费的缩影,便宜的保费代表贫穷的生活,您愿意未来的生活水准打折吗?所以贵的是生活费,不是保险费。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传统的养老思想,但时代的变化了。1、子女大了当然会尽孝道,以奉养双亲为己任,但现代社会竞争激烈,稳定不易,我们是否也该替他们打算一下呢?2、现在房价高昂,人们为了偿还贷款和生活费已经焦头烂额了,何苦增加下一代的负担?3、人老要活得有尊严,保险最起码能保证给我们一笔基金,付保险费就象付小孩的抚养费,小孩长大后不一定保证个个都能回馈,可是保险费却是铁定能回收,这样的投资难道不值得吗? 一张保单拥有:1、政府监督保险公司运作的承诺;2、保险公司履行契约的承诺;3、所有保户互助共济的承诺;4、我对您终身专业服务的承诺! 保险的作用:生——有所准备,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死——有所留,残——有所靠。 保险的意义:生活困难时雪中送碳,生活美满时锦上添花。
评论者的头像 LindsayRice 时间:2019-01-04 14:07:17
保险的基础知识: 一、保险的涵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种类 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 大类别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小类别按照保险标的的种类分类。 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1.火灾保险是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比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 2.海上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它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3.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 4.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 5.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6.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7.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强盗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 8.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9.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0.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11.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者雇佣合同对雇员的人身伤亡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2.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其他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 13.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因工作中的过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4.信用保险以订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险人承担合同的对方的信用风险为内容的保险。 15.保证保险以义务人为被保证人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权利人应履行义务的保险。 16.定期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17.终身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终身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18.两全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保险期间届满仍旧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有储蓄的性质。 19.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保证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领取款项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各种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物质财产或者物质财产利益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保险期间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者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伤亡或者生存时,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疾病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或者因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保险单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就是保险公司将收进来的资本(保费) 除了提供给客户保险额度以外,还会去做基金标的连结让客户可以享受到投资获利 。 万能人寿保险(又称为 万用人寿保险) 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 再保险以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按照保险费用分,还有一类特殊的保险类别,即免费保险,也叫零险。 免费保险是指一种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通过这种方式,使客户增加对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的认知。是通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免费体验,获得客户信任的方式。 三、保险的相关概念 1、保险主体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2、保险客体 保险客体,即保险合同的客体,并非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 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主要是因为保险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险标的受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益人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只是可保利益的载体。 3、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即保险对象,人身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而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中,财产损失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的财产,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信用导致的经济损失。 4、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险金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来表示。 保险人使用保险精算来量化风险。保险人通过数据的编制来估算未来损失(预定损失率),通常采用合理的近似。保险精算使用统计学和概率来拟合并分析风险分布状态,保险人运用这种科学原理并附加一定条件来厘定保险费率。 这些附加条件包括预定投资收益率、保险单预定利率、预定营业费用和税金,人寿保险公司的附加条件还主要包括预定死亡率。 保险公司所必须支付的预定利率将会拿来与市场上的借款利率相比较,根据比较,许多保险公司并没有在预定利率方面胜出,但是他们宁肯将其控制到比从别处借款的利率还要低。如果不这样,保险公司将不会给所有者的资本以回报,那么他们将借钱给其他地方以获得市场价格的投资回报。 5、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通常投保人会因为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因为保险标的的保全而获得收益。只有当保险利益是法律上认可的,经济上的,确定的而不是预期的利益时,保险利益才能成立。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这时才能补偿损失;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用来防止道德风险。 以寿险为例,投保人对自身及其配偶具有无限的可保权益,在一些国家地区,投保人与受保人如有血缘关系,也可构成可保权益。另外,债权人对未还清贷款的债务人也具有可保权益。 其成立条件是: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6、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简单说来,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 (1)根据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确定保险价值的根本依据; (2)根据保险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难以衡量,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则其保险价值以双方当事人约定; (3)根据市价变动来确定保险价值。一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非一直不变的。大多数标的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 7、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评论者的头像 SarahFoster 时间:2019-01-04 13:51:05
由于保险知识的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因此,人们在投保之前,首先要了解下面的保险知识。 1.保险人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或保险公司,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关系中,是收取保险费并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负责损害赔偿或对人身伤亡给付保险金的人。保险人必须按保险监督机关的规定,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并且将资本金的一定比例作为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机关指定的银行。 2.投保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或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投保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一般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要负责缴付保险费。 3.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既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居民个人。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既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人:若投保人为自己利益签订保险合同,当保险合同一成立,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若投保人为他人利益投保,当保险合同成立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别为两人。如货运险中经常出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人身保险中多数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不是同一人。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保险标的所有人或具有利益的人。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享有请求保险人赔偿的权利。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对象。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要给付保险金于其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伤残或生存到约定的保险期限,享有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4.受益人 受益人是人身保险中特有的关系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契约中由被保险人或要保人所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领取保险金权利的人。受益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受益人的产生有三种方法: (1)约定。即由被保险人或要保人在投保时约定。 (2)指定。如果保险契约未约定受益人或虽约定但未确定者,均要由要保人指定,指定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均可。 (3)法定。如果要保人未指定受益人,或者虽指定受益人,但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再指定受益人时,一般依法决定,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5.保险中间人 保险中间人主要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证人。 (1)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代理经营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报酬的人。保险人授予代理人的权利,包括明示权利和默示权利。明示权利,是用一定形式约定的权利,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险人授予代理人的权利;默示权利,是依照法律规范,或公认的某种习惯,代理人为履行其责任而必须采取的行为。保险代理人是代表保险人进行保险活动时,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义务后果,直接由保险人承担,但代理人只能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可看作是投保人的代理人,是从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代表被保险人洽谈保险合同,而向承保人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资格是: 1)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办理保险投保设计、咨询,并在保险市场上寻求保险人。 2)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投保的手续、代交保费,或接受委托向保险人索取保险赔款等。 3)经纪人的代理权,是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但不能约束保险人。 4)因经纪人的疏忽,致使被保险人受损,经纪人应负赔偿责任。 (3)保险公证人。保险公证人是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价、理赔等而予以证明的人。保险公证人可以接受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进行工作,其酬金由委托人支付。 6.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简称“保单”,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确立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是根据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被保险人收执的一种书面凭证。内容包括: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地址、保险金额、承保责任范围、保险期限、保险费数额和交费期限、保险人名称及签章、签订日期及保险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等。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危险而发生损失时,可据此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通过验证后,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保险单规定的各项内容。如果保单丢失,可以去保险公司挂失,保险公司在查核副本后可以重新制作批单。 批单,又称“背书”或“批改单”。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为了对保单或保险凭证进行修改或增删内容而设立的一种凭证。凡经批改过的保单,均以批单上的批文内容为准,双方当事人均应受此约束。 7.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阐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内容。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载入保险单中的叫选择条款;按照被保险人要求增加承保危险的叫附加条款;被保险人为了享受合同权利而承诺应尽义务的约定叫保证条款;对专门行业,保险人在保障等方面作专门规定的叫行业条款;对各种保险普遍适用的称为基本条款。 8.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单中载明的、应由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它是被保险人在约定灾害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索赔的依据。其构成要素主要有: (1)发生保险事故。 (2)保险标的发生损失。 (3)保险标的的损失与保险事故相关。 根据责任范围保险责任可划分为基本责任、附加责任和除外责任。 (1)基本责任是保险人承担的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2)附加责任是根据投保人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另保附加险(亦称特约险)所承担的责任(亦称特约责任),由保险人打字或手书形式在保单上附加。 (3)除外责任。保险人不承担的责任,都列为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人不保风险和不赔偿的事项。常见的有:战争(包括各种军事行动和暴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原子和核子污染、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保险财产的自然损耗、财产的自身缺陷、可预见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 凡上述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赔偿责任。故意行为是保险除外责任之一,简称“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险发生造成严重后果,而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由于这一行为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9.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是指构成保险责任的事故。例如,保险条款中规定,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属于保险责任。那么,被保险人的房屋一旦由于火灾造成了经济损失,就发生了保险事故。发生了保险事故,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要支付赔款了。 10.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又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是指保险所保障的目标。财产保险的标的即财产本身,如建筑物、原材料、商品等有价物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和责任。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本身,如健康、劳动能力、生命等。保险标的是保险契约必须指明的项目。保险双方当事人是为一定“标的”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契约的,没有保险标的或保险标的不明确的保险契约没有实际意义。各类保险所保对象的范围叫做承保范围,如家庭财产保险所承保的范围是家庭生活资料、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等。 11.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又称“保险期间”,简称“保险期”,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确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责任开始至终止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都应遵守保险合同中关于各自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保险有效期满后续保,需另办手续。 1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经被保险人确定因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时,应由保险人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最高金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要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依据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实际价值,否则无效。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同上)协商确定,法定保险则要依有关条例确定。保险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13.保险金 保险金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险赔款。由于在对人的保险中,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有时候不一定是对损失的赔偿,所以,对因人身伤亡、养老等而支付的赔款通常称为保险金。 14.保险费 保险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责任范围内所承担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费用。它既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代价,也是保险基金的来源。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根据所适用的保险费率计算出来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是决定保险费的三大因素。保险费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成正比。一般说来,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和集中的保险基金越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15.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通常也简称“费率”,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危险性大小、损失率高低和经营费用多少等因素而确定的单位保险金额与所收保险费的比率。单位保额可以用千分率,也可以用百分率表示。在我国财产保险中用千分率,运输和农业保险多用百分率。保险费以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求得。 16.索赔和理赔 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称为索赔。此时保险人应根据契约规定对事件中物质上的损失或人身伤害情况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例如,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有关单证、估算损失、确定赔偿金额等,这些工作统称之为“理赔”。
评论者的头像 AnneAllen 时间:2019-01-04 12:46:13
这不仅仅是车险的知识,这是保险的基础知识。想从头给你讲,但打字太累了,我就简单说说。 保险核心流程就两个:承保、理赔。 你刚说的赔付知识,意思应该是理赔知识。其中免赔和免赔率这些不仅仅属于理赔的范畴,这是在承保时定下的理赔规则,理赔时就按照规则进行赔付。 你是在保险公司工作还是买保险? 你要买保险就没必要知道的太详细。你要我问免赔是什么意思,免赔就是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可以定额,可以定率。比如免配额(或率)100(或5%)元,意思是100(或5%)元以下的不赔,100元以上的,减去100元再赔,这叫绝对免赔。意思就是这个钱一定不会赔给你,是免除的。还有一个叫相对免赔额(率),一旦损失达到了这个数,就全部赔。不达到不赔。 你要是在保险公司工作,只知道这个是不行的。这只是基础概念,完了还有保险数理等。财险和寿险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欢迎随时讨论。
评论者的头像 JamesDavis 时间:2019-01-04 10:28:29
楼上说的是商业保险,不靠谱。你还是应该上社会保险,国家政府是不会骗你钱的,你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一下,职介中心也可以,个人存档后签保险协议就可以开始缴纳保险了,分别是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是按当地社平工资标准的百分比缴纳的。养老,失业缴纳15年,医疗男缴纳25年女缴纳20年的,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之后你就可以每月领导退休金了
评论者的头像 TaylorWright 时间:2019-01-04 09:11:33
其实主要看你的年龄...如果年龄太大,很容易就倒挂了...那就划不来了... 还有就是看你的经济状况...能承受多少保险费用,跟你以后能拿的钱很挂钩... 我是保险专业的学生,在很多公司实习过... 我给你的建议是,如果要选择保险产品的话,不要去询问单独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这样公司的产品会比较单一,而且很容易没有对比,买到相对贵的... 我认为应该去保险代理公司咨询... 因为那里都是代理很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有挑选的余地...而且如果你嫌太贵或保障不够的话,他们会帮你做组合...因为他们手上可以卖的保险产品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