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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赔不赔?一则保险案例告诉你

时间:2018-12-13 15:18:39

  高血压作为一种众所周知的慢性疾病,对于年龄较大的人来说是一种高度易感的疾病中。根据调查,35岁以上人群中高血压的总患病率高达44.7%。使用如此引人注目的慢性疾病作为保险拒赔是否合理?我们下面根据一个案例来分析一下。

  1、公司投保,意外死亡

  小博是一家运输公司的海员,一年四季都在船上工作,该公司还为员工投保责任保险。当天,小博轮休。晚饭后,他告诉他的同事他很累,要去入睡。他的同事并不在意。第二天,船长定期检查小博并让代理陈某去找陈某到小博房间发现小博已经死了,身体已经很冷了。

  2、公司赔偿,保险拒赔

  事故后小博运输公司赔偿其家庭50万元,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原因是小博疾病死亡,是免责条款,可以免除保险责任。免责声明条款已被证明是醒着的,被保险人也已经签署,豁免条款已明确规定义务。家人不满意并与保险公司谈判。无奈,将保险公司被告上法庭。

  3、法院审查

  庭审中,小博家庭主张小博死因过度劳累、情绪激动、神经紧张并诱发猝死,出生前进行体检,所有指标均正常,未发现重大疾病。

  保险公司辩称,由于被保险人工作的特殊性,生活在船上,饮食主要是荤食为主,很容易导致心血管疾病。随着年龄的增长,它也容易出现高血压和中风等疾病,被保险人死于高血压等疾病,是保险合同免除条款,不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认定,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小博死亡原因不明,因为船上海员24小时的特殊性确定了很难排除工作死亡原因之一。此外,保险公司尚未发布相关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是一种疾病死亡,而高血压性心脏病并不一定导致死亡。而死者在去世前通过体检,未发现高血压等重大疾病,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未成立,需要承担保险责任,按保险公司的规定判处保险约定金额为赔付人名币30万元。

  根据以上的案例我们了解到,投保钱的如实告知很重要,这样可以避免在出险后,出现很多不必要的理赔纠纷,伤劳伤神又伤钱,大家在投保的时候需要注意,如果出现以上的类似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